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2日至3月5日组织对马山县周鹿镇卢华新米粉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345012400496,生产地址:马山县周鹿镇周鹿街车站路)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原料进货、过程控制、仓储管理、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问题6项。马山县周鹿镇卢华新米粉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期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16日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发现企业已整改完毕,结果符合要求,现将复查结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复查情况汇总表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复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属地 | 检查时间 | 存在问题 | 整改(处理)情况 | 复查时间 | 复查结果 |
2 | 马山县周鹿镇卢华新米粉厂 | 马山县周鹿镇周鹿街车站路 | 南宁市马山县 | 2021 年3月2日至3月5日 | 1.更衣室生产用工作鞋放置于换鞋凳外,且无鞋靴消毒设施,设置不合理。 2.蒸煮间(准清洁作业区)与冷却间(清洁作业区)之间未能有效分隔,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3.蒸煮间、冷却间天花板脱落,冷却间吊扇不易清洁,存在污染过程产品的风险。 4.小麦淀粉投料前直接放置于原料处理间地面,存在污染风险。 5.原料处理间和冷却间的天花板排风扇处有部分玻璃存在空隙,车间与外部相通,下部铁丝网不易清洁且空隙较大,未能有效防止虫害侵入和异物侵入。 6.冷却间排风设置不合理,蒸汽未能有效排出。 7.企业2021年2月25日、26日、27日均生产,《调制鲜湿粉条(片)生产领料、投料记录表》调制鲜湿粉条(片)生产蒸煮记录表》《调制鲜湿粉条(片)生产冷却记录表》《调制鲜湿粉条(片)生产记录表》未记录相关生产过程。 8.生产设备仅用清水清洗,无消毒措施。 9.内包装间包材传送柜未密封,生产过程中内包装间通向成品库的物料传送口常开。 10.生产日期未按照企业标准(Q/LHX0001S-2020)的要求标注到时。 11.产品标签配料表标注“优质大米”,但实际生产使用的大米为非优质大米。 12.成品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营养素参考值计算标注错误。 |
| 2021年3月16日 | 整改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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