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市局负责采集南宁市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为确保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按照政府发动、企业自愿的原则,以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企业等中小微企业为主体开展需求信息采集,鼓励其他类型企业积极填报。
二、采集数量要求
按照全市总采集企业数不少于80家分配任务,要求高新区不少于20家;经开区、东盟开发区各不少于10家;县和城区各不少于5家。多报不限。
三、采集数据填报
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组织企业填报附件1《南宁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表》,并汇总辖区企业需求填报提交附件2《南宁市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汇总表》。
四、采集信息的使用
(一)企业调查反馈情况将提交给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作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为促进银企对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将适时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推送企业需求信息。
五、相关要求
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加强辖区企业摸底和统筹,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企业填写采集表,于3月1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反馈至市局产权促进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柒 奎,0771—5715929。
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5号,邮编:53002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zscqj@163.com。
附件:1.南宁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表
2.南宁市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汇总表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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